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京外资产处置工作会成功召开
2010年8月4日至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京外资产处置工作会在青海省西宁市成功召开,全国24个产权交易机构参加了此次会议。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传达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国管资[2010]165号)、《关于中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若干事项的通知》(中管资发[2010]52号)的文件精神,并分别介绍了京外资产大致分布情况。北交所中央和国家机关资产处置服务中心有关人员介绍了北交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资产处置的组织架构、制度架构、处置流程等。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及中央直属机关管理局的有关领导还参与了各产权交易机构的分组讨论活动,会上各产权交易机构介绍了有关京外资产处置工作的准备情况,提出了对此项工作的相关建议,并就今后如何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有益的交流。
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京外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和服务流程,解决了近一年来产权交易机构在相关业务运作过程中遇到的部分问题。通过此次会议,为全面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辽资产处置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沈交所作为辽沈地区的中央和国家机关资产处置指定交易机构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