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五路龙腾别墅区房产及三亚市河东鹿岭路青云台别墅房产转让公告豫产交公[2015]3号
受有关单位委托,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五路龙腾别墅区第五幢5号房产(标的一)及三亚市河东鹿岭路青云台别墅B3幢房产(标的二)通过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一挂牌价为235万元;标的二挂牌价为966万元。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一: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五路龙腾别墅区第五幢5号房产,1995年建成,总层数四层,混合结构。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2456号,房屋建筑面积478㎡。 土地证未办理。
标的二:三亚市河东鹿岭路青云台别墅B3幢房产,1997年建成,三层,混合结构。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01)字第015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046.36㎡,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房屋建筑面积530.84㎡,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1月4日。
二、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2)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应符合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政府规定的购房条件限制;(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需披露的事项: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其他详情见中心网站。
四、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4日17:30。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10个工作日。
有意受让者请在公告期内到中心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向中心缴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标的一保证金40万元,标的二保证金100万元。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和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其它详情见中心网站:
http://www.hnprec.com 联 系 人:支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85717 66285718
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