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托公开转让上海市虹口区江杨南路55弄(江杨家园)三处房产:
1、21号301室,77.12㎡,底价318万元;
2、21号302室,77.52㎡,底价319万元;
3、39号1403室,113.59㎡,底价468万元。
交易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二、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确认标的,并认可转让底价、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能足额交纳保证金及标的价款。转让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
三、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向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意向受让标的保证金(80万元/套),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可参与所有标的的意向受让,但受让标的数量不得多于交纳保证金的份数。
四、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交易文件,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转让标的全部价款及手续费、服务费(如形成竞价,还须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权益云网络服务佣金)。如受让方未完全支付上述款项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视同违约并放弃受让权利,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资格,标的由转让方收回。
五、标的资产按现状单项转让,房产未抵押、担保,产权清晰。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标的资产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房产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六、转让方配合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工作,标的的交割由转让方负责,在权属变更完毕后60日内完成标的交割。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标的无法完成交割及权属无法变更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七、本次转让的保证金可冲抵等额标的价款。
八、本次标的转让所产生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由转让方承担,其余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前期欠费由转让方承担。
九、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完成意向受让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十、交易成功后,因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已做公示,如存在其他瑕疵(含隐性瑕疵),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手续费、服务费按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手续费、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权益云网络服务佣金=(成交金额-底价)*1%
交纳保证金账号:
名称: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帐号:410100195814267
请有意受让者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80万元/套)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15时止。
详情请登录我中心网站。网址:www.fsprec.net
联系人:葛先生 024-57679621 18940311977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