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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交易

资产转让公告(碾盘村2号)

时间:2024-04-22 00:00:00  来源:  作者:
我中心受托对位于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碾盘村2号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拆除及残值进行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保证金:16万元(其中交易保证金6万元;拆运保证金10万元),竞价阶梯:1万元。
公告期展示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4422日至20245月715时止。
展示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碾盘村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
户名: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410100195814267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请有意受让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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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一、本次标的为位于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碾盘村2号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拆除及残值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认可标的现状标的底价、保证金等相关规定,能足额交纳保证金及标的价款。
二、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法人或社会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三、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完成意向受让报名登记,即视为已经完成对标的资产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相关的全部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方及产权交易中心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其因违约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复印费、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手续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受让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交割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拆解费用、运输费由受让方承担。拆运过程中受让方如需使用水、电等,由转让方负责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过程中,受让方负责安全、防火职责,要有一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如发生安全、防火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五、交割过程中,如果受让方对标的物以外的资产造成损坏和损失的,经委托方确认后,需要将损坏处恢复原样,若无法恢复的,受让方按照损坏程度等价金额赔偿或从拆运保证金中扣除。
本次标的产生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委托方提供标的成交价款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意向受让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有效期截止前三日,可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如对标的现状瑕疵(包括隐形瑕疵)存在异议,需在查勘现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委托方和意向受让方即刻现场共同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ggzy.ln.gov.cn/),(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申请购买CA电子签章锁,约1-3个工作日取得;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无需购买CA电子签章锁)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意向受让登记表》、《申请受让承诺函》、《认可书》等相应材料(可自行下载填报),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公告和交易须知等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次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意向受让方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支付16万元保证金至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登记报名成功后,须认可标的底价,如对标的造成流标,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6万元可抵等额价款,拆运保证金10万元在标的交割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持委托方出具的退还拆运保证金证明材料按原渠道无息返还给受让方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于竞价会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买受人确认书》方可参与网络竞价。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2、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开始后,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有意向受让方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4、因意向受让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一受让方确定后,如受让方单方放弃受让权,视同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委托方收回。受让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等交易文件,否则视为放弃受让权。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价款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十二委托方负责标的的交割工作,受让方付清价款、费用及签署《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后,以现场实物为准进行交,双方确定交割标的的完整后,该标的物由受让方保管,期间如出现标的物的损毁、灭失等一切情况,委托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进场拆运时间须委托方确认,标的交割须在委托方确认的拆运之日起15日内完成,逾期一天在拆运保证金中按交易额的1%扣费受让方逾期7日未完成拆运,转让方有权自行组织拆运,所产生的拆运费用及保管或提存费用在受让方的拆运保证金中扣费,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差额定率分段累进计算,成交金额500(含)万以下收3%,将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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