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www.fsprec.net
024-57679621
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6楼
电话:024-57679621
邮编:113006
网址:http://www.fsprec.com
邮箱:fsprec@163.com
名称: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帐号:410100195814267
资产出租

国有资产出租信息

时间:2015-12-30 00:00:00  来源:  作者:
国有资产出租信息
 
    我中心受托对抚顺市第二中学以下资产公开出租。
使用面积
约为
 
(年)
  
(元/年
  
保证金
(万元)
    
530
1
121040
1
仅限于餐厅项目。租期自2016年3月1日起
    受让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从事餐饮产业的企业。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经核准的评估报告、出租底价、交易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应清楚现状(可能有部分原承包人的设施会被移除,需中标人自行整修添置,学校对此不承诺)。承包区域为抚顺凤翔实验学校学生餐厅,使用面积530平方米,学生桌椅80套,燃气灶4台,排风罩2个,水槽2个,餐架2个(以现状为准),其他区域为纯教学区,不在承包范围,不得使用。
    三、本餐厅是在满足且不影响学校各种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对外承包,经营期限为1年。
    四、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1万元,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在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承租方,将采取金马甲网络竞价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取得金马甲网站注册的合法账号。承租方确定后,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转让方收回。承租方应当在3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签订合同后该保证金可转为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禁止承租方转租。
    五、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租方将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0%)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所发生的所有水、电费及卫生费为24000元/年,由承租方交给学校相关部门。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不得以市场波动和经营情况等要求减免承包费用。
    六、承租方应对经营场所内及附近的人员、财产、安全、卫生及水、电等实行全面管理与不间断打扫。
    七、学校负责整体房屋结构的安全,对于餐厅内的电路、灯具、墙壁、窗户、窗帘、器材等所有设施,由承租方自行维修。承租方对上述内容的维修应在学校监管下进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八、学校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承租方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承租方为经营安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切安全责任及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须于三日内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按辽宁省物价局《产权手续费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第一年租金的2.75%)。
    请有意受让者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27日15时止。以保证金到我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24-57679621 
            罗女士    联系电话:024-57671331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30日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6楼

电话:024-57679621 邮箱:fsprec@163.com

辽ICP备2024038648号-1 版权所有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