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www.fsprec.net
024-57679621
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6楼
电话:024-57679621
邮编:113006
网址:http://www.fsprec.com
邮箱:fsprec@163.com
名称: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帐号:410100195814267
资产出租

资产出租信息(元雪粮食出租)

时间:2023-10-13 00:00:00  来源:  作者:

我中心受托对位于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76-1号楼的门市出租,其中:1号门市:436.72平方米,底价:8.01万元/年;2号门市:599.46平方米,底价7.78万元/年;3号门市:504.67平方米,底价:6.56万元/年。以上可单个出租,也可整体出租,面积为:1540.85平方米,底价为:22.35万元/年,整体承租优先。保证金为1万元。

承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评估报告、出租底价、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出租区域为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76-1号楼13-1号门市、13-2号门市及13-3号门市,其中13-1号门市证载面积436.72平方米,13-2号门市证载面积599.46平方米,13-3号门市证载面积504.67平方米,出租期限为五年。出租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或更改合同。

    三、本次出租标的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暖气费、水、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

    四、意向承租方应清楚房产现状,确保安全,不得对房产建筑结构进行修改破坏,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修补工程,如需改动,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盖章为准),承租方有责任及时报告房产的结构及其他隐患问题。如原承租方出租期满后,需将改造的房产结构恢复原样,同时出租方将不对承租方的装修损失进行补偿。

五、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1万元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在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将采取协议方式出租;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承租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取得竞价网站注册的合法账号。承租方确定后,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承租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租赁合同签订后,保证金可转为等额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禁止承租方转租。

    六、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将首年租金和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及竞价服务佣金(增值部分的1%)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七、承租方将租金及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即进行标的交付,出租方给与承租方两个月的装修改造期。

    八、承租方不得从事或开展扰民工作及活动,应对承租房产及附近的人员、财产、安全、卫生等实行全面管理,一切安全责任及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出租成功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一个季度的租金做为履约保证金。

    十、出租标的前期欠费由出租方承担。

    十一、本次出租门市承租方可单个承租,如有整体承租者,优先整体承租,出租底价为三个门市出租底价之和。

请有意承租者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615时止。

详情请登录我中心网站。网址:www.fsprec.net

联系人:  葛先生     024-57679621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31013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6楼

电话:024-57679621 邮箱:fsprec@163.com

辽ICP备2024038648号-1 版权所有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