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托对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50号楼2号门市进行公开出租,出租面积约298.42平方米,租期:3年,年租金10.026万元,保证金:4万元。
公告期、展示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15时止。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6月26日9时,竞价阶梯:2000元。
户名: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410100195814267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请有意承租方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报名。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www.fsprec.net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4-57679621
承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估价报告、出租底价、交易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出租区域位于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0-5号楼2号门市,出租面积约298.42平方米,出租底价为10.026万元/年,标的保证金为4万元,出租期限为3年,出租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或更改合同。
三、出租成功后,承租方需要向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交纳标的成交年租金的2个月租金价格作为履约保证金,并通过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待出租期限到期委托方对出租标的进行验收后返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未按《承租须知》履行,委托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偿承租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本次出租标的租金不包含暖气费、物业费、水、电等费用,承租方须自行承担此费用。
五、出租成功后,因此次租赁行为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未作出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六、意向承租方应清楚房屋现状,确保安全,不得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修改破坏,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修补工程,如需改动,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盖章为准),承租方有责任及时报告房屋的结构及其他隐患问题。如原承租方出租期满后,需将改造的房屋结构恢复原样。
七、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ggzy.ln.gov.cn/),(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申请购买CA电子签章锁,约1-3个工作日取得;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无需购买CA电子签章锁)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上传提交《申请意向承租登记表》、《承诺函》、《认可书》等相应材料(可自行下载填报),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公告和承租须知等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八、本次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2000元的整数倍。意向承租方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内支付标的保证金4万元至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成功后,须认可标的底价,如对标的造成流标,意向承租方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须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买人确认书》方可参与网络竞价。
十、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期为4个小时,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1人报过价,则自由竞价时间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该意向受让方为最高报价并成交;如2人或2人以上报价,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2、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开始后,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有意向承租方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4、因意向承租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承租方确定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合同》、《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同时出租方及产权交易中心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其因违约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复印费、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手续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出租合同签订后,保证金可转为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禁止承租方转租。
十二、出租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和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年租金×5%)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十三、出租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出租合同规定期限内与承租方办理出租标的交割相关手续。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6月12日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6楼
电话:024-57679621 邮箱:fspre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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