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www.fsprec.net
024-57679621
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6楼
电话:024-57679621
邮编:113006
网址:http://www.fsprec.com
邮箱:fsprec@163.com
名称: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帐号:410100195814267
企业转让

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时间:2016-09-23 00:00:00  来源:  作者:

挂牌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告(2016年第96号)

公告内容

中央、省、地方三个资质国有产权交易平台
    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告
 (2016)第96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对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进行公告。经批准部门批准,确定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478.03万元。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网址:www.daee.cn)进行查询。
    项目咨询:雷先生 0411-65851263;15141126064
    项目报名:臧先生 0411-65850566

项目名称

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挂牌价格(万元)

1,478.03

挂牌日期

2016-9-23

截止日期

2016-10-25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类别

股权

项目名称

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展示时间

2016-9-23——2016-10-25

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详细信息

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谷岩滨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企业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人数

0人

经营范围

在抚顺市区域内,办理住房置业贷款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顾问等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中段25号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2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抚顺市房产经营总公司

95.2%

抚顺市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8%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行为经内部决议通过并由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辽宁中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报告文号

辽中评报字(2016)第80号

核准(备案)日期

2016-6-24

评估基准日

2016-5-31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2067.75

589.72

1478.03

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478.03

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2015年度审计报告)

资产总额(万元)

11220.24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081.11

负债总额(万元)

1139.13

净利润(万元)

0.68

营业收入(万元)

324.94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20166)

资产总额(万元)

10653.03

所有者权益(万元)

10060.95

负债总额(万元)

592.08

净利润(万元)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96.79

交易条件

保证金金额(万元)

4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汇

保证金保证事项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均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产权交易费用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均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产权交易相关款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产权所有制

国有

成交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应当
接受的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交款人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账户名称一致)。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转让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4、产权交易费用的收费标准,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50%。
5、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剩余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应被确定为受让方资格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债务全部还清。截止2016年5月31日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付科目中与转让方的往来款余额4,860,720.45元,另有抵押金余额534,000.00元。此两笔款项,须由受让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需向标的企业注资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已满足省金融办对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7、在交易完成后由辽宁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抚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同时对受让方资质进行审核。如省、市金融办审核通过,则交易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省、市金融办审核不能通过,则交易无效,交易双方都不承担相应责任。经受让方申请,转让方书面同意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将产权转让价款无息退还至受让方;转让方将上述两笔款项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标的企业将注资金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
8、转让过程产生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产权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产权转让价款、拒付产权交易费用、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调整融资担保机构设立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辽金办发【201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情

披露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辽中会审【2016】256号)、《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值评估报告》(辽中评报字【2016】第80号)、法律意见书、《抚顺市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抚顺市房产经营总公司办理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说明》等相关资料。

转让方介绍

转让方名称

抚顺市房产经营总公司

经济类型

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

张立民

住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中段25号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权(股)权比例

100%

监管机构(部门)

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部门)

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16-5-27

批准文件

《关于同意转让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的批复》

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转让抚顺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决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臧先生

部门负责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11-65850566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6楼

电话:024-57679621 邮箱:fsprec@163.com

辽ICP备2024038648号-1 版权所有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