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托对抚顺市第二中学体育运动中心二楼跆拳道教室公开出租,面积约445平方米,出租期限为三年,出租底价为7.2万元/年,交易保证金为1万元。
承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从事体育、文化相关产业的独立法人或经济实力强、信誉好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社会独立个人。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经核准的评估报告、出租底价、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应清楚现状(可能有部分原承包人的设施会被移除,需承租方自行整修添置,转让方对此不承诺)。租赁区域为抚顺二中体育运动中心内跆拳道教室,445平,办公室一间,更衣室一间(以现状为准),其他区域为纯教学区,不在承租范围,不得使用。因标的实际情况,本标的出租后,承租方经营仅限于跆拳道、舞蹈、瑜伽和健美操项目。原承租方所办理的会员卡、消费卡及其他有价卡卷按现存账面金额转交给新承租方,一次结清。
三、体育馆内跆拳道教室是在满足且不影响学校各种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对外承包,非寒暑假(以学校文件通知的教职工放假时间为准)的每周一至周五以及国家或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的教学时间为教学时间段,承租时间段为教学时间段以外的空余时间。经营期限为3年。
四、除教学时间段以外,学校在举办校内活动(如羽毛球、乒乓球比赛,教职工运动会、学生文化节活动以及上级部门组织安排的各项赛事活动等)需使用各场地时,在学校提前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必需保证学校的需求。学校主办或承办的活动、赛事等,承租方不得收费。
五、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1万元,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在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将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承租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取得权益云网络竞价网站注册的合法账号。承租方确定后,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转让方收回。承租方应当在3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租赁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禁止承租方转租。
六、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租方将一年的租金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场地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费及卫生费为10000元/年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20%),由承租方交给学校相关部门。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不得以市场波动和经营情况等要求减免承包费用。
七、承租方应对经营场所内及附近的人员、财产、安全、卫生及水、电等实行全面管理与不间断打扫。
八、学校负责整体体育馆结构的安全,对于跆拳道教室内的电路、灯具、墙壁、窗户、窗帘、器材等所有设施,由承租方自行维修。承租方对上述内容的维修应在学校监管下进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九、学校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承租方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承租方为球馆经营安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切安全责任及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须于三日内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首年租金的5%),如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承租方还须承担网络竞价服务佣金(增值部分的1%)。
十一、此须知最终由抚顺市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请有意承租者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8日15时止。
联系人: 葛先生 024-57679621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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