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托对位于葛布北街26-5号(原顺城区社会福利中心)整体公开出租。土地面积约6941.3平方米,房屋五处,面积约5310.33平方米,出租期限为五年,出租底价为54.61万元/年,交易保证金为2万元。
承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为具有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从事养老服务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评估报告、出租底价、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出租区域为顺城区葛布北街26-5号(原顺城区社会福利中心),出租区域土地面积约6941.3平方米,房屋五处,面积约5310.33平方米,出租期限为5年。出租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或更改合同。
三、租赁期间,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必须作为养老服务使用,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转租。
四、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意向承租方因违法经营,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责令停业,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承担承租方一切经济损失,亦不退还租赁费。
六、意向承租方需继续履行社会公益职能,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和范围,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七、本次出租标的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暖气费、水、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八、意向承租方应清楚房产现状,确保安全,不得对房产建筑结构进行修改破坏,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修补工程,如需改动,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盖章为准),承租方有责任及时报告房产的结构及其他隐患问题。如原承租方出租期满后,需将改造的房产结构恢复原样,同时出租方将不对承租方的装修损失进行补偿。
九、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2万元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在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将采取协议方式出租;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承租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取得竞价网站注册的合法账号。承租方确定后,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承租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租赁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等额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禁止承租方转租。
十、租金支付方式:该标的合同期内租金一年一付。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将首年租金与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首年租金5%)及竞价服务佣金(增值部分的1%)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年限租金在合同签订日的每年同一日后的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意向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五十万元(不计利息),主要用于:
1、承租方经营不善造成出租方资产损失赔付;
2、在租赁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或法院裁决后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3、在租赁期内,因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被执法部门处罚而承租方拒绝交纳的罚款;
4、出现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赔偿或缴付责任,承租方应及时支付。情况紧急或承租方拒绝支付的,出租方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先行从履约保证金中替承租方垫付,但最高垫付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承租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补足原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逾期未补全,出租方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5、承租到期后,承租方没有发生违约问题,出租方一次无息退还承租方该保证金,若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改正,也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标的收回。
十二、意向承租方将租金及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即进行标的交付。
十三、出租区域内有原承租方设施设备,现承租人需与原承租人自行协商,出租方对此不予承诺。
十四、意向承租方不得从事或开展扰民工作及活动,应对承租房产及附近的人员、财产、安全、卫生等实行全面管理,一切安全责任及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有意承租者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3日15时止。
联系人: 葛先生 024-57679621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