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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

资产出租信息(老长客总站)

时间:2024-04-30 00:00:00  来源:  作者:

我中心受托对位于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西段)21-4号楼、21-2号楼、21-1号楼老长客总站整体公开出租面积约5489.33㎡。租期:10年,租金70万/首年交易保证金:5万元。

公告期展示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24430日至20245月1515时止。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竞价阶梯:5000元。

户名: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410100195814267

开户行:锦州银行抚顺分行

请有意承租者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报名。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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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30

      

承租须知

意向承租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认可评估报告、出租底价、各项保证金等相关规定及房屋现状。出租区域为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西段)21-4号楼21-2号楼21-1号楼(老长客总站)。三处共计5489.33平方米非住宅房产(以现状为准出租)详见附件,出租期限为10年,装修期6个月。

承租方所承租的标的不得用做传销赌博、非法经营等违法使用也不得从事或开展扰民工作及活动。如承租方将此标的作为违法活动场所,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四、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为房屋管理人,有对相关设施、物品的安全保管义务,如发生抛物等损害,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另承租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或由于意外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出租及产权交易中心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出租标的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未作出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六、承租方确定后,承租方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如承租方单方放弃承租权,视同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标的由出租方收回同时产权交易中心保留对违约方追究其因违约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应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手续费、服务费(首年租金*5%)等全部费用租赁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等额租金。

七、标的成交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租金和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首年租金*5%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次年及以后各年租金承租方须按合同租期提前一个月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八、出租房屋合同计租期内租赁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柒佰伍拾壹万元整(¥7,510,000.00 ),详细如下:合同期内(1)第【一】年至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2)合同期内第【 三】年至【四】年,租金为人民币柒拾贰万伍仟元整(¥725,000.00 ),(3)合同期内第【五 】年至第【六】年,租金为人民币柒拾伍万伍仟元整(¥755,000.00 ),(4)合同期内第【七 】年至【八】年,租金为人民币柒拾柒万伍仟元整(¥775,000.00)。(5)合同期内第【九 】年至【十】年,租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出租成功后,如承租方对标的进行装修,则须向出租方交纳装修押金,装修押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承租屋内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承租方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取暖制冷设施、上下水设施、电力设施、路面硬化、外墙修复、房屋防水、室内外门窗、楼梯附属设施、网线安装等。承租方承诺配合出租方实现抵押权。本合同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须补足承租期限内实际使用时长(超出60日以整年计算)的房租,并在承担违约责任后,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年租金30%违约金,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修缮的;(2)擅自将租赁标的抵押给他人;(3)擅自拆改租赁标的结构;(4)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或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5)故意损坏租赁标的,或造成租赁标的损失的;(6)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7)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8)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9)其他严重侵害出租方利益的行为。承租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撤出房屋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已缴纳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租金及其它承租方己缴款项),另外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按未履行租期的租金总额30%或3个月租金金额(以两者之间较高的为准)收取违约金,承租方应同时付清全部应付费用及违约金。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以下费用:(1)物业管理费;(2)水费、电费;(3) 取暖费;(4)承租方所需的其他能源、通讯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网络费等);(5) 垃圾处理费;(6)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7)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可提前终止或更改合同。

九、承租方应清楚房屋现状,确保安全,不得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修改破坏,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修补工程,如需改动,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字或盖章为准)。

十、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ggzy.ln.gov.cn/),(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申请购买CA电子签章锁,约1-3个工作日取得;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无需购买CA电子签章锁)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意向承租登记表》、《承诺函》、《认可书》等相应材料(可自行下载填报),同时还须提交出租方审核承租方相关资格确认的相关材料。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公告和承租须知等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十一、本次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5000的整数倍。意向承租方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内支付5万元交易保证金至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成功后,须认可标的底价,如对标的造成流标,意向承租方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产权交易中心保留对违约的意向承租方追究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十二、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意向承租方的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2、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开始后,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竞价会若无意向承租方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4、有意向承租方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5、因意向承租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三、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须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买人确认书》方可参与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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