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信息
我中心受托对抚顺市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抚顺市融发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公开上市转让,转让底价:2300万元。
交易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经济实力强、信誉较好、具有保险市场资源同时具备一定保险市场规模和潜力、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认可本次转让行为及全部改制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核准的评估报告、交易须知、改革实施方案。
三、本次转让标的为抚顺市融发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80%的国有股权,转让底价 2300万元;转让标的以辽宁泰普永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泰普评报字【2018】第11号评估报告所列示的资产为准。
四、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须向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500万元,成交后保证金全部抵顶价款,并持有效证件到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五、在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受让方,将采取金马甲网络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取得金马甲网站注册的合法账号。
六、以协议方式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等相关交易文件,并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标的全部价款及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其他服务费。在全部价款及债权清收款、产权交易手续费、服务费、其他服务费(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产权手续费服务费收费标准》)。
如受让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或未完全支付上述款项,视同违约并放弃受让权力,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资格,标的由转让方收回。
七、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交易文件签署完成并全部价款由受让方支付完毕后, 30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权属变更手续,因权属变更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法律规定各自予以承担,法律规定未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八、本次转让标的瑕疵已充分披露,交易成功后,转让标的如存在隐性瑕疵,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抚顺市融发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转让信息表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 业 名 称 抚顺市融发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 表人 陈全 企 业 住 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1-59号楼17号门市3层 注册 资本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经 营 范 围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批准 单位 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工作领导小组 批 准 文 号 2018年第4期 股权结构 股东构成(前十名) 持股比例(%) 抚顺市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100 转让 标的 抚顺市融发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80%国有股权 主要财 务指标 (单位: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7 5,561.04 1,800,425.66 1,799,831.1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216,086.19 113.55 10,215,972.64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受让方须为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信誉较好的企业。 二、受让方须具有市场资源,有一定保险市场规模及潜力。 三、受让方须具有发展前景、有超前的发展理念。 四、受让方须具有一定的科技水平。 五、股权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0日内将价款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价款支付完毕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 公告期 交易机构联系人 高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 024-57679621 024-57671331
请有意受让者持有效证件及5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可到我中心现场查看。
公告期及保证金到账期: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9月4日15时止。
详情请登录我中心网站。网址:www.fsprec.net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024-57679621
赵女士 联系电话:024-57671331
抚顺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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